食鹿玉女

秦川太白天下第一

【纯双道墙八月产粮活动】不见

文/司磷

原作/《魔道祖师》

Cp/忘羡 双道长

口味/味如蘼芜,食之已瘿

其他/本来这个梗想写原创角色的,还是用在这里,写个武侠风低魔


(一)

青州城是塞外名城,繁华美盛,端端庄庄立在沙漠之中,是方圆百里唯一的绿洲。此地正道魔道并举,有江湖名宿,乐音入武,高洁雅致的静室主人坐镇,又有黝黑健美,身缀金铃银链,骑着骆驼带着弯刀的异族人定居,在端庄之上更增妖娆婀娜。

晓星尘初到此地。

他就是骑着骆驼,跟着一溜戴着金链子银链子,还背着弯刀的商人进这城。他骑的是一头浅色、和沙子的颜色近似的双峰骆驼,这头高大的兽脾性很是温和,喝极少的水、啃食草根树皮也能过下去,晓星尘骑马是好手,骑骆驼倒是第一次,这头有他两个那么高的骆驼就乖乖趴下来叫他上去。

沙漠的旅行单调艰苦,在玉门关时,商人们见晓星尘形容尚小,一身白衣佩双剑,都觉得他是出来游玩的小少爷,纷纷笑他不知人间疾苦,劝他莫要出塞去。现在他们一道旅行,到了青州城,商人们才觉得这位小少爷并不是想象中那样柔弱。商队老板思索着要不要把女儿嫁给他的时候,没注意到晓星尘放下一枚银叶子,裹上防风沙的斗篷,闪身没入人群中。

“四月晦,自玉门关出,次月十五至青州城。”似乎有个声音在晓星尘心底这样说。

晓星尘心里想,子琛,这一程你走了十六日,我走了十四日,该是我略胜一筹啦。

他立在青州城街市前,呼吸着西域炎热干燥的空气。他看那些狭窄复杂的街道,白天有商人拉起高矮颜色不一的棚子遮阳,给街道划出一小块一小块的阴凉。晓星尘知道,若是入了夜,商人们就拆下棚子,换上一盏盏一串串纸灯笼,把街市映得如同白昼。

现在道两旁有不少妙龄女子,铺了花纹繁复的地毯,将成堆的鲜花水果码在上面,她们曼丽的腰肢多情的双眼比花果更诱人。还有蓄着胡须,用藏红花与金粉涂抹脸颊手掌的男人,肩膀上绕着一层厚重的帔子,在殷勤兜售香料,他们身上没药、枫香和乳香的气味交织弥合,有些香料和黄金一样昂贵。

街道更深处,还有珍稀的宝石首饰,即使在阴影里也发出好看的光来。又有牲畜市场,在远处,有喷泉广场的远处,商人们出售日行千里的宝马,白色的骆驼,还有毛色名贵的猫儿,细腰猎犬,甚至还有虎豹豺狼。

青州城极度繁华,诗家称此地塞上小江南,青州城却比软糯的江南更多一丝异域风情。这里是瓜果香料黄金牲畜商人集聚之地,富庶繁华,奇珍异宝数不胜数,但能称青州城“三绝”的,却是:“千山雪”、“万里沙”、“忘羡曲”这三样东西。

“千山雪,盐之精也。”宋子琛曾经这样给自己师弟师妹讲解过。

沙漠之中,最宝贵的是水,这是大多数人的想法,实际上盐也是极为重要的资源,它甚至能作为钱币使用。青州城外不远处,有一片盐湖,细细碎碎的盐粒铺满湖面,与青州城马奶酒上细腻雪白的泡沫交相辉映,恍如冰渣铺地、千山暮雪。

“青州城多沙暴,初时,烈风刮面,随即遮天蔽日,排山倒海,人不得出。”

说的又是沙漠中的沙尘暴了。数日前晓星尘在路上也遇见了小型沙暴,商人们将骆驼赶作一团,叫它们趴下,自己躲在骆驼身后,不住地念着经文。很快风声就将他的声音盖住,晓星尘学他们用斗篷将全身都裹起来,天地间好像只剩下他自己缓慢坚定的心跳声。那沙暴还是小的,据说青州城的沙暴才是厉害,相传曾有一位国王带弓马兵来袭,要吞并这座自由散漫的商人聚集地,却被沙暴所阻,几次都没有成功,故而青州城人历来敬畏沙暴。

至于“忘羡曲”,宋子琛不知道了,但是晓星尘却知道,甚至还颇清楚。实际上,他来此地,其中一个原因就是为了找那两人。

静室主人,一位持琴,一位使笛,正是当年在江湖上赫赫有名的蓝忘机魏无羡二人。他二人结作道侣,仍旧逢乱必出、行侠仗义。十几年前,据说是应故人所托,来到青州城。当时,那位百年前欲打下青州城的国王化作行尸走肉来袭,沙暴都挡他不住,幸有蓝、魏二人。他们刚到城中,不顾舟车劳顿便出了城,在数万尸骨前合奏一曲。当时的商人都躲在城中等死,却听见尖锐的笛声响了一夜,琴声相佐带安抚之意,玄奥古朴。第二日太阳照常升起,那些子行尸走肉都消失了,茫茫沙漠空荡荡的,好像昨夜危机并未出现。

此后“双绝”变为“三绝”,蓝、魏二人也坐镇此地。晓星尘只道这应该告诉宋子琛听,从怀中掏出一本泛黄的书来,在“青州城”项旁写下几行补充。

他不仅补充,随后还要亲眼去见一见那两人。只因着魏无羡按辈分算下来,还是他的师侄——他师父抱山散人收徒颇多,却只有几个下了山,其中一位便是这位魏无羡的母亲。如今晓星尘下山来,师父嘴上说着断绝关系,却还是给他指了条路,叫他若是得闲便去拜访一下自己师姐的孩子。

他于是处理完手头的事,去过想去的地方,最后要到这里来一趟。

他数日前就已经飞鸽传书,将行程知会两人,现在到了青州城,便到约好某个分岔路口,某座建筑附近相会。

建筑物的阴凉中站着一个黑衣青年,拿红绫系了发,左手拿个笛子在右手掌上慢悠悠的敲。在青州城这种干燥炎热的地方,人们多穿浅色布料,他倒是例外,只是人来人往,竟然没有一个人看他。

晓星尘略一恍惚,很快又反应过来这不过是修士干扰凡人视野的小把戏,失笑迎上。

 

(二)

魏无羡得了信,要迎他小师叔,便专程去霖铃馆订了房间。

霖铃馆是青州城的一处饭馆,取雨落霖铃之霖铃为名。沙漠中需要这般宝贝的,就是雨了,相传老板娘初到青州城的时候,正值雨季,举城欢庆。老板娘支了个小摊,拿沙漠中的水果鲜花,仙人掌等做了些菜,本来是打算自己糊口,没想到对了青州城人的口味,竟有商人用几枚乳香珠来换。老板娘自己也没想到,一天下来,虽然肚子咕咕叫,身上上下口袋里却盛满了香料药材。如此生意越做越大,最后建起一栋小楼,就叫霖铃馆。

魏无羡订座的时候,派了个小纸鹤出去,小纸鹤飞得不很快,险些订不到,足见霖铃馆的魅力有多大。

但好在还是订到了,不然他们三人不会坐在霖铃馆二层的雅间里,看一个个子矮矮的小姑娘抱着食盒,把菜一道道端上来。

说来也奇怪,晓星尘是第一次见这两人,却觉得有种意外的熟悉。相见恨晚,不过如此了,他心里想,如果宋子琛见到这两人,一定也很欢喜。他们性格不同,却都是秉性高洁的正人君子,必定是互相赏识的。

小姑娘沉默上完了菜,抿着嘴儿走了。魏无羡道:“小师叔到此可还习惯?”他这人看着不像是个传统意义上的江湖名宿,至少与他身边的蓝忘机截然相反,魏无羡语音和缓平易近人,还时不时开开玩笑,像是个能交朋友的风流公子。晓星尘与他闲聊,不由得被感染,也语带笑意。

“西域风光与中原不同多矣,”他这般回答,“但我下山是找些东西,并非游山玩水,就算不习惯也得习惯。”

他们俱是剑法功法高绝之人,免不了聊起各自武功,相互印证。晓星尘见面前一黑一白两人,一灵动一沉稳,暗自叹了一句“果真神仙眷侣”。又以筷子代剑,各自收了灵力,与魏无羡比试,晓星尘忽然心头一动,悄悄给宋子琛告了个罪,心道:“接子琛剑法体悟一用。”随即变了招式。

晓星尘年少时,在机缘巧合之下得了宋子琛的剑谱和剑。他得知宋子琛剑名“拂雪”,与自己“霜华剑”相对后,很是喜欢,也对宋子琛的剑法下了一番功夫。自己练剑之余,也参详拂雪剑意。他下山时,也带了宋子琛的剑,身负双剑行走江湖。话虽如此,他也是第一次在人面前透露出自己会用拂雪。拂雪剑意沉稳大气,与他凌厉尖锐的霜华不同,魏无羡面上露出一丝惊讶,半招之差输给了晓星尘。

魏无羡道:“我早该知道会有两种剑法的。”他的语气没有什么变化,还是和和气气的,朋友之间切磋比武本就不计较输赢,恐怕他自己都不觉得输了有何难堪,蓝忘机却轻轻捏了一下他的手。

晓星尘忽然觉得自己在这有些多余。

他们又谈此地风物,偶然提到“三绝”,魏无羡自然是要给他讲,原来这千山雪不止盐,还包括偶然会出现的海市蜃楼,万里沙不止沙,还包括沙暴后的骤雨,骤雨后的群鸟。

海市蜃楼是幻境,幻境之后是仙府,仙府之中有灵草。幻境如何破?仙府如何进?自然无人知晓。灵草有何用?左不过延年益寿,起死回生。相传一个高洁傲岸的侠客,寻灵草不得,他的满腔悲怆化作飞鸟。

就算失去双腿,也要飞向仙府。

就算神志不清,也要取得灵草。

就算忘记了自己是谁,也没忘记自己要做什么。

但那灵草却有一个刁钻的习性,它只生在品行高洁者的墓前。

晓星尘听了这解说,许是有些难受,好在霖铃馆老板娘的手艺很好,即使是寻常菜色也可口,某些菜中加了马奶酒,细致温柔,叫人好受些。兴许是酒的缘故,他有些晕乎乎的了,路过某家客栈时,忽然轻功跃起,揭了一片瓦。

蓝、魏二人都是一惊,连晓星尘本人都很是惊讶,他扭头看看手中瓦片。

“一泊沙来一泊去,

一重浪灭一重生。

相搅相淘无歇日,

会教东海一时平。”

这是子琛的笔迹。

他忽然这么反应过来。

宋子琛留下的剑谱中,不仅有剑法体悟,也有日记,写了些他四处游历时候的见闻看法。晓星尘拿到剑谱后,练了剑,自然也看了日记。宋子琛那些年的见闻,那些举动,无不镌刻心中。观此剑谱,可知宋子琛为人持重,他年少轻狂,第一次来塞外青州城时,却也与师弟打赌输了,在瓦片上题诗四句。多年之后,他故地重游,又想起这事,一向沉稳的人竟然摸了笔来,趁着入夜在旁边又写了几句。

晓星尘点数瓦片,揭开不远处另一块:

“上穷碧落下黄泉,两处茫茫皆不见。”

晓星尘忽觉怅然若失。

 

(三)

世间人相互婚配,往往要观其品貌形状,家世地位。修仙中人,更要考核灵根是否匹配,功法是否相佐,心性是否合适,走很长一道考核流程。后来蓝忘机和魏无羡二人成婚,震惊中原,在旁人看来,他们灵根功法心性三层都完全相悖,也是折腾了一番才成正果。

到了晓星尘,旁人看不出来,师尊不加干涉,他自己却清楚,自己恋上之人,品貌形状未曾见过,家世地位不甚清楚,只知道灵根功法心性俱是上佳。

晓星尘恋慕着宋子琛。

他只知自己喜欢,至于人家喜欢什么,讨厌什么,追求什么,这些认识多来自日记。他看日记,知道这人定是个谦谦君子,看笔体,知道这人眼里揉不得沙子,是善恶分明嫉恶如仇的类型。他跟着日记的描述,沿着宋子琛的脚步,下了山,找那人。

找那人存在过的痕迹。

南海有蝴蝶,《岭南异物志》曰:常有人浮南海,泊于孤岸。忽有物如蒲帆飞过海,揭舟。竞以物击之,如帆者尽破碎坠地。视之,乃蛱蝶也。海人去其翅足秤之,得肉八十斤。啖之,极肥美。或云,南海蝴蝶生于海市,其形态变化万端,又名“百幻蝶”。

宋子琛见过百幻蝶。他去南海除一具尸王,与尸王斗了大半夜,力有不逮时,忽然有数万黑影从林中飞出,扑向尸王。随后天光乍破,宋子琛才看清那黑影原来是蝴蝶。蝴蝶不过巴掌大小,看纹路却与岭南人志怪里记载的“百幻蝶”相同,原来这蝴蝶出生之时,只比寻常蝴蝶大寸许,兴许是吸收天地灵气,修炼成了巨大的天地异种。这种百幻蝶是僵尸一类的天敌,岭南时有尸体死而不僵,却难以形成尸王,大约都是这蝴蝶的功效。蝴蝶保护人类,却被人类所杀,死后还被分食的惨状,令宋子琛一阵唏嘘,也在日记上留下了一笔。

晓星尘循着日记去的时候,碰巧与宋子琛当年来到岭南,是一个时节。乍暖还寒,茫茫雾海,墙壁都流出水珠。蝴蝶未能见到,尸王早已被除,晓星尘一剑刺破山中择人而噬的鬼魅,方在悬崖上找到了宋子琛当年留下的剑痕。

剑痕仍在,拂雪仍在,人不过飞鸿踏雪泥,偶然留指爪。

晓星尘经过某村寨,在土楼的祠堂里见到面捏的蝴蝶被人供奉,村里孩子奶声奶气地说这是天上什么娘娘座下使者,要好生供奉,不得冒犯。这时候他又能释然一笑,将所见所闻写在那本剑谱上。

后来在江南某城,他竟然看见有寻常人供奉黑衣道人。

相传百年前江里有水怪食人,水性最好的弄潮儿都要被掀翻了船吃掉。一时之间人人自危。后来,不知是哪个人发现,水怪每隔数月才会吃一次人,于是选定时间,每隔数月就要倾倒无数粮食祭祀水怪,粮食不足,便用活人代替。如此颠倒疯狂,倒与水怪无异了。

几次“祭祀”后,来了个黑衣道人。那黑衣道人极力反对如此祭祀,却不敌祭司蛊惑人心。祭司组织了数十条壮汉,要把道人也抓去祭给水怪,那些凡俗兵器却连黑衣道人的衣角都碰不到,尽数滑开了。随后道人一剑杀了祭司,祭司随即现了原形,是一条牛大的鲇鱼。竟然是水怪自己导演的祭祀,村民无不愤怒,将水怪焚烧。待要去找黑衣道人时,又不见人影了。于是认为道人是天上神官下凡,都恭恭敬敬供奉起来。

晓星尘笑着烧了一炷香,心道:原来子琛爱着黑衣。

他在宋子琛的日记里,读到过这一段故事。事情不过记了两三笔,更多着墨于对水怪化形之术的分析。

宋子琛大约是真的不重名利,将这些事都看淡,晓星尘却能为着这些事暗自开心很久。

他沿着宋子琛日记的记述,按着那人的路线游历,总也不觉孤独。

他最后要去的就是青州城,那是宋子琛最后去的地方,他要寻的也是灵草,只是不知为何而寻、为谁而寻。

 

海市蜃楼是晓星尘到青州城第三天的时候出现的。先是刮了半天沙暴,整座城都嗡嗡作响,随后是骤雨,将水池水潭水囊都灌满,天放晴后,就见千万飞鸟盘旋,原处千山暮雪。

千山雪,万里沙。

晓星尘随即拜别蓝、魏二人,骑上那头毛色偏浅,颜色与细沙仿佛的骆驼去了。

上穷碧落下黄泉,两处茫茫皆不见。

如今不知能否得见,香烛总要带。

 

(四)

从来未相识 已不在

这个人 极其实在 却像个虚构角色

莫非今生原定陪我来 却去了错误时代

 


 

后记。

写《不见》之前,我一直在想:什么是“虐”呢?

好像大家都会写,都会“发刀”。但是怎样更有新意?怎样更让人想看下去?每个写作者都在试图找答案。

我也过尝试,不论是《鬼修》里强行设置的“只要想起彼此是谁就会立刻分开”,还是《望川》里的明知要死强颜欢笑,效果怎么说……我觉得挺一般……甚至有点搞笑……

但是很幸运的是看了一本书,听了一首歌,抄了一首诗(或者可以说两首诗),就差不多敲定了《不见》的设定。

本来想拿去写真白的,但是觉得用在双道长上也不错,于是就写了。

文中部分内容参考了药用植物图鉴。

P.s.觉得塞外小城沙漠中心实在太浪漫,忍不住写了很多景观风物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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